史料中心使用說明
史料中心使用說明
一、開放對象
凡依申請規定核准使用者,僅供學術研究者。(團體另規之)使用者需事先申請,提供相關單位、學校或機構之證明文件,並學術研究之主題,載明申請要旨及用途。
二、使用須知
1.進入史料中心需提出申請核准文件。
2.進出史料中心需先登記入館時間,及離館時間。
3.資料使用須知。
(1)所有資料僅供有限範圍之學術研究,不得作其他用途。
(2)全館資料僅提供閱覽及複印,不得外借。
(3)館內閱讀每份資料,須填寫閱讀之資料與時間,方可閱讀,以茲負責。
(4)複印每份檔案資料,請勿超過30頁,需負擔影印費用,並經由史料中心主任同意始可影印。
(5)對於檔案資料不得書寫、塗改、圈點、破壞、竊取及更換之行為。
(6)禁止使用刀片、膠水、墨水及修正液等易損壞檔案之物品。
(7)手稿、照片及脆弱性資料不接受影印,有需要者請自行抄寫。
(8)所有資料使用方式,本中心保有所有權。
4.館內請小心使用電器。
5.史料中心全面禁止吸煙、飲食、遊戲、喧嘩。
三、開放時間
1.學期間:每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如有特殊需求,可事先電話預約,不限在此開放時段)
2.特休時間:
寒暑假時間:下午從13:30起開放。週五暑休,
盤點時間另行公告。
3.入館前,須事先申請與預約。
四、聯絡方式
1.地址:111014台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二段二巷20號。
2.電話:02-2882-2370#248 助理。
3.email:martin@tg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