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回神學院
 
回神學院 回神學院

台灣神學研究學院


台灣神學院籌設新校大事記

編號 年月日 內容

100.08.18 審議新校組織架構、所及中心名稱。(學術單位分教學單位與研究單位)
教學單位:
    1.基督教研究所設基督教研究道學碩士班
    2.神學研究所下設神學研究道學碩士班、神學碩士班、神學博士班
研究單位:
    1.基督教思想中心。
    2.台灣基督教歷史資料中心。
    3.跨文化研究中心。

100.09.06 完成新校立案籌設及申請立案之進度及各項配套措施列管表

100.09.14 1.討論新校之校徽圖案線條構色等。
2.討論組織架構表及處之瘦身後知各組名稱內涵。
3.討論學校土地使用分區保護區變更為文教區,委任蔡建築師案。
4.討論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教師聘任辦法草案、教師升等審查辦法草案。
5.新校校長人事案。

100.09.27 完成新校組織規程草案

100.10.15 籌設案函送教育部

100.11.01 新校組織規程陳院長草修

100.11.01 新校組織架構草圖

100.11.10 新校組織規程草案送董事會通過

100.11.18 教育部函復有關土地、建物、財務、師生比、舊生安置.. 等問題。計七大項23小項。

100.12.15 1.新校之校徽圖案線條構色等處理進度及結果。
2.報告新校校長徵詢結果
3.討論教育部100.11.18函復本校應查復事項計7大項.23小項及本校於100年12月8日邀建築師及會計師參加本校立案小組。

100.12.23-28 討論新校2研究所課程架構及擬開設課程、年限,最低必修、選修學分數。
1.神學研究所神學研究道學碩士班修業年限2至4年,最低必修60學分,選修21學分畢業最低總學分81學分。
2.基督教研究所基督教研究道學碩士班修業年限2至4年,最低必修60學分,選修21學分畢業最低總學分81學分。

100.12.26 建築師公會派江建築師到校就耐震評估之校舍進行初勘討論進行方式

100.12.29 成立負責「新校校徽規劃及執行小組」之分辦進度及結果報告
函發各董事們提供新校校長之建議人選

101.01.03 上午立案行政團隊赴教育部洽談立案事宜

101.01.04 上午新校組織規程中人事之員額編制與敘薪辦法說明會

101.01.05 上午8:30召開台灣基督教研究學院各處組員額編制(人事)

101.01.09-10 分別完成全校27棟建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

101.01.12 討論新校
(台神基督教研究學院(簡稱台神) (申請籌設計畫書中提到新校教育理念:實踐入世聖召、促進神學會遇、深化神學研究、廣化神學視野,都有提到“神學” )

101.01.12 召開新校各處組員額編制(人事)
台灣神學院籌設新校大事記

101.01.16 下午派員出席教育部舉辦研商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1條有關施行細則之擬訂案

101.01.18 商討新校推廣教育設置辦法與施行細則

101.02.01 張賢淑接任為立案執行長統籌立案工作,主秘及立案專員/助理工作

101.02.23 董事會會議議決:立案學校校名更改為「基督教台灣神學院(Taiwan Theological Seminary)」

101.04.05 白似玲立案專員最後上班日(暫由執行長張賢淑及主秘何秋子接續立案工作)

101.04.09 教授會更改新學校校名為「台灣神學研究院」並提董事會建議改名。系所規劃章之教師擬聘、課程、系所增設等,籌設計劃書更改。與內政部立案之台灣神學院名稱有適當區隔

101.04.10 因新校名更改,送件文書如何因應,詢問過教育部意見,教育部建議先以新校名送籌設計畫書,等籌設計畫書通過後再申請更改校名法定程序。

101.04.13 蔡榮堂建築師函釋因本校建物為民59年前,已取得建物所有權狀,當時無須另發使用執照;.放大校地地籍圖(100.12.16地政事務所發)

101.04.26 召開董事會,經10位出席董事全數議決通過,同意改名為台灣神學研究院(Taiwan Graduate School of Theology)

101.05.03 教務處課程重新規劃修正第三章(實習0學分於一、二年級實習;廢觀摩與見習)交稿

101.05.07 立案專員張燕花到職(.通知牧育處第四章需隨第三章修改實習學分及辦法,總務處第二章及第八章需調整)

101.05.25 備文及籌設計畫書修正版6冊至教育部

101.05.30 籌設計畫書修正版送外聘委員審查

101.06.01 教育部來函101.05.29台高(四)字第1010099483號(計畫案將審核後,另案函復)

101.06.07 召開立案會議,討論校地捐增或承租問題,其他宗教學校立案條件。

101.06.13 召開立案10次會議,討論計畫書編排,會勘校地路線規畫,校地捐增或承租問題。

101.06.20 教育部回覆校舍部份可用租用。

101.08.22 召開立案11次會議,討論校地勘查準備工作及可能被質疑問題。

101.08.29 召開立案12次會議,院長報告、模擬問答及勘查路線走訪等演練;準備回覆外審資料。

101.08.30 召開立案13次會議,討論外審委員意見書之回覆。

101.09.03 教育部來函101.08.30台高(四)字第1010160384號,檢送籌設案「審查意見」,修正後函報計畫書15份,俾利安排實地會勘

101.09.06 發文公部門()查詢校地是否位於特定區內

101.09.12 召開立案14次會議,討論外審委員「審查意見」9大項20小項之回覆。

101.10.02 院長裁示依教育部規定1/3課程由已有部定資格老師授課,調整課程及外聘有資格老師兼課。

101.10.17 召開立案15次會議,與老師討論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升等草案。

101.10.24 召開立案16次會議,討論「台灣神學研究院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升等及資格審查作業要點(草案)

101.10.31 召開立案17次會議,討論專業技術人員提聘表、審查認定表。增修籌設計畫書

101.11.16 備函及籌設計畫書修正二版送教育部

101.11.22 教育部來函計畫案將依程序審核後,擇期辦理實地會勘

101.12.03 召開立案18次會議,討論簡報檔及各組室相關法規。

101.12.04 教育部來電通知會勘校地預定時間

101.12.06 召開立案19次會議,討論簡報檔及會勘校地準備工作及當日工作分配。電通知會勘校地時間為12/22(六)上午,確認行程表及本校出席名單

101.12.12 召開立案20次會議,討論簡報檔及會勘校地準備工作及當日工作分配。

101.12.17 召開立案21次會議,討論簡報檔、各單位Q&A、會勘校地準備工作及當日工作分配。

101.12.18 教育部來函告知教育部定於12月22日(六)上午蒞校實地會勘。

101.12.22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與委員共15人,於12月22日(六)上午蒞校實地會勘。

101.12.24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來函對於12月22日(六)上午蒞校實地會勘,備函提供意見。

102.01.02 備函回復都發局,副本送教育部。

102.01.14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來函,請都發局責成本校提完整建議書函到會

102.01.16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來函請本校檢具完整建議書,再函轉請都計會納入審議參考。

102.02.19 教育部來函告知教育部蒞校實地會勘意見表

102.02.21 召開立案22次會議,請各相關主管討論回覆實地會勘意見表。

102.03.01 召開立案23次會議,討論實地會勘意見表之回覆,增修籌設計畫書。

102.03.01 發函大地工程處、林務局、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營建署,查詢敏感區位問題。

102.03.05 召開立案24次會議,討論員額精簡,重編編制表。

102.03.11 討論員額編制精簡,重編員額表,新增教師需求表。

102.03.13 發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洽詢是否位屬土石流潛勢溪流、嚴重崩塌或其他高危險地區

102.03.13 發文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洽詢是否位屬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內。

102.03.15 相關人員開會討論員額表,組長以下不聘秘書,改聘專員,新校專任職員24人。

102.03.21 發文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洽詢是否位屬嚴重崩塌或其他高危險地區?

102.03.22 籌設計畫書修正三版送廠印刷。

102.03.26 備文回覆教育部實地會勘意見函及籌設計畫書(修正三版)送部

102.03.27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來文土地區位非屬該所已完成調查之活動斷層兩側一百公尺範圍內。土地管制劃歸市政府,另發文市政府查詢。

102.03.29 發文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洽詢是否位屬環境敏感區位內。

102.04.01 發文台北市政府洽詢其土地區位是否位屬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或兩側一百公尺範圍內)。

102.04.09 教育部高教司來文收到計畫書,擇期召開審會議。

102.04.12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來文告知本校非位於河川區域或堤防預定線範圍內。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部分,逕洽北市府產發局 。

102.04.15 立案助理蔡瑋芬到職,與張燕花交接

102.04.17 發文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查詢是否位屬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

102.04.19 台北市政府大地工程處來文土地區位是否位屬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或兩側一百公尺範圍內),轉請中央地質調查所查明逕復。

102.04.24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來文告知本校土地區位非位於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

102.04.26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來文,告知本校土地區位非屬該所已完成調查之活動斷層兩側一百公尺範圍內。土地管制劃歸市政府。

102.04.30 蔡榮堂建築師告知(五月)下旬應可討論到陽明山區之個案,本校列入討論提案。

102.05.02 發文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懇請同意本校考量學校用地之完整性,且未來規劃整體發展之需要,惠准本法人修正「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編號(一)陽明山生活圈(主)陽02台灣神學研究院變更範圍,納入至善段五小段426、426-2、426-3、426-4地號等4筆土地。

102.05.07 教育部承辦員回覆「部內審會議暨創辦人面談」定於5月28日上午召開,本校10人出席。

102.05.10 再補送10本計畫書至教育部

102.05.16 教育部開會通知於102年5月28日上午)召開「台灣神學研究院籌設案」審會議

102.05.22 召開立案第25次會議討論審會議中需回覆之相關問題

102.05.28 教育部部內審會議暨創辦人面談

102.05.29 完成審會議委員提問紀錄

102.06.03 召開立案第26次會議討論
審會議後需回覆之相關問題:
1.校名更改;2.課程;3.校地;4.建物;5.性別平等及無障礙

102.06.14 詢問國有財產署關於735地號土地承租事宜依照國有財產法第51條,需「主管機關商請財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並徵得審計機關同意為之。」,學校無法自行向國有財產署申請承租。

102.06.17 張館長電詢高教司曾科長確認712、735地號土地不納入籌設計畫書不會影響新校籌設。

102.06.17 教育部來函,檢送102年5月28日「台灣神學研究院籌設案
審會議」紀錄。

審通過,教育部將續依程序提送私立學校諮詢會諮詢。

102.06.18 台神學校財團法人第1屆第8 次董事會通過將校名變更為「台灣神學研究學院」一案。
通過修正立案基地範圍為至善段四小段713、722、736地號;至善段五小段371、372地號;至善段五小段426、426-2、426-3、426-4地號,共九筆土地。

102.06.28 籌設計畫書(修正四版)送印,請教教育部私校諮詢會議日期,暫訂102年7月31日

102.07.01 籌設計畫書(修正四版)並備文送教育部

102.07.03 請教關於私校諮詢會議出席人數,簡報時間及對象問題(回覆:人數至多5人,簡報時間10分鐘,人員自行決定)

102.07.04 教育部來函,本校籌設計畫書業經教育部收悉,將另函通知召開私校諮詢會議。

102.07.18 教育部開會通知第8屆私立學校諮詢會第2次會議,時間:102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102.07.31 出席私立學校諮詢會

102.08.06 電詢教育部關於私校諮詢委員會委員意見及本次計畫書之建議(目前委員尚無意見,對計畫書亦無意見)

102.08.20 教育部來函,私立學校諮詢會原則同意通過,依審會議意見修正籌設計畫書送部,俾依程序續送「大學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

102.08.20 電詢教育部承辦人,確認第1020126663號函沒有會議紀錄等附件。函僅通知會議結論。參 審會議審查意見,依本校實際進度更新,修正計畫書後報部。

102.09.02 籌設計畫書(修正五版並備文送教育部)

102.09.02 教育部周君儀小姐告知承辦人更換為倪鈺琦小姐,詢問教育部承辦人關於大學設立及停辦審議會之委員及可能的開會時間

102.09.02 詢問教育部承辦人關於申請立案時需附上之重要學校規章(組織規程、校長遴選辦法、學則、招生辦法,以及人事、採購、會計方面之規章)

102.09.03 教育部網聯「申請立案文件自檢表」及「宗教研修學院申請立案應檢附重要規章一覽表」

102.09.05 立案法規小組會議(審查教務處及牧育處法規)

102.09.06 教育部來函,本校籌設計畫書業經教育部收悉,
依程序審核後另案核復。

102.09.10 依教育部承辦人之回覆及「宗教研究學院申請立案應檢附重要規章一覽表」初步篩選出立案時應附上之A級法規

102.10.03 完成專任教師近五年著作(2008~2013.07)查詢及格式修改(需請教師再確認及增添)

102.10.04 籌設計畫書定稿本前置作業:檔案分割,需請各單位再確認計畫書內容及附件

102.10.07 台灣神學院令,台神(院)字第1020104號,立案籌設各式文件列為機密,籌設計畫書各版收回。

102.10.08 定稿本資料確認--人事、圖書資料及計畫書第五章部分(大型教牧講座除外,將與教務處檔案一起寄送)

102.10.11 電詢教育部承辦人關於委員書面審進度(回覆:委員刻正審查中,已催促委員儘早繳回審查報告)。

102.10.16 清點立案文件收回狀況,並製作立案文件借閱登記單,作為日後立案文件借閱之管理。

102.10.18 專任教師近五年著作(2008~2013.07)經院長室寄回各教師確認及修改,於本日回收檔案完畢。

102.10.18 計畫書定稿本資料確認--「基研中心」、「史料中心」、「跨文化中心」、「院訊及出版」等檔案已回收。

102.10.18 製作「定稿本文件管理」檔案,紀錄並管理定稿本檔案回收及彙整狀況。

102.10.22 計畫書定稿本資料確認--「圖書資料」檔案及附件「期刊」已回收,開始彙整定稿本第五章內文及附件

102.10.23 與牧育處確認該處需擬定之A級法規,並提供法源及參考法規之條文紙本,以及寄送原行政共同區中牧育處已完成的法規資料夾。

102.10.28 法規蒐集:教育部令,關於私校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第四項「私立學校教師薪給準用公立同級同類學校之規定辦理」之解釋文。

102.10.30 電話詢問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是否明確訂定有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關於學生獎懲及學生操行成績考核辦法。回覆:並無相關規定,學校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擬定相關辦法。

102.11.01 電話詢問教育部人事處關於私立大學人事主管遴選資格(回覆:依私校法第44條(消極條款)及私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辦理。提供「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人事主管遴用標準」供本校參考。

102.11.01 請高效率影印工作室簽署保密切結書一式2份;一份本校留存,一份高效率留存

102.11.04 法規蒐集,新增:1.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2.教育部試辦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修正規定

102.11.13 籌設計畫書等文件共計32本,移交院長室封存於檔案室。

102.11.13 籌設計畫書將不刪除「加爾文神學研究室」及其相關資料。

102.11.15 電話詢問高教司承辦人立案進度。得知.專科以上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審議會預計於12月13日召。

102.11.18 法規蒐集,新增:
「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要點1011128,1021115修正附表」

102.11.20 新增修正五版及定稿本內容變更對照表及附件內容變更對照表

102.11.21 教育部承辦人寄送計畫書審查意見初稿,並以電話通知開會相關事項(下星期五或下下星期會再寄送一份各主管單位的審查意見,12月13日之審議會,台神排在第2案,預計從早上11點開始)

102.11.22 請蔡建築師協助追蹤通盤檢討案之後續進展,及協助回覆教育部之審查意見。

102.11.25 蔡建築師回覆:
「士林通檢案十二月有排會討論通案議題,預計明年一月會排會談到神學院案,屆時會請我們派員列席,因為士林通檢案包含陽明山案非常龐大,除非我們另以專案申請變更,必須等到所有案子都討論過才能結案送出北市府,所以會拖延比較長的時間。」

102.11.25 召開立案第27次會議,討論:教育部「籌設計畫書(修正五版)審查意見表」之回覆說明。

102.11.27 召開立案第28次會議(再次確認教育部「籌設計畫書(修正五版)審查意見表」之回覆說明與.請蔡建築師說明以通盤檢討與專案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之差異及後續時程)

102.12.03 電請高教司承辦人於12月3日會議後撥冗讓校方諮詢土地及建物相關事宜。
教育部通知於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召開102學年度大學校院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第2次會議

102.12.04 教育部高教司寄送新增之審查意見,並通知本校在會議前二日先寄送簡報資料給高教司審閱與校方出席名單。

102.12.09 召開立案第29次會議(逐條討論各單位就新增的審查意見所填寫之回覆說明。)

102.12.10 寄送會議簡報、出席名單及審查意見回覆說明檔案給教育部承辦人

102.12.12 聯絡台北市都發局承辦人員,確定工程司與承辦人將出席會議,也可於會後與本校及教育局商談土地問題。

102.12.13 出席大學校院設立變更停辦審議會

102.12.13 大學校院設立變更停辦審議會會後與教育部曾新元科長、台北市都發局鄧工程司討論校地問題。

102.12.16 召開立案第30次會議(1.定稿本需更新之章節內容及文件。2.後續立案申請工作之分工。)

102.12.19 電詢教育部承辦人詢問:立案申請書、系所規劃書是否有一定格式、會計師簽證需至多少年;土地增值稅務與過戶問題等。

102.12.27 教育部來函,本校申請籌設「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籌設案」同意籌設。依決議事項及審查意見,並納入學校承諾事項,修正籌設計畫書(定稿本)後報部核定。

102.12.30 關於土地過戶衍生土地增值稅一事,張館長電詢教育部曾新元科長。曾科長回覆,已去函請財政部解釋,將請同仁mail該函給本校。

102.12.31 召開立案第31次會議討論1.定稿本彙編之進度及尚未收集之文件;2.薪資設計表

103.01.03 電詢教育部承辦人詢問校長遴選辦法、法人到期如何計算等問題(校長遴選辦法可先報部備查 、法人可從籌設許可後重新計算三年,雖法人登記為永久有效,三年的規定只是形式,目的在督促學校法人儘快完成學校之立案,因此不需向教育部申請法人登記之展延)

103.01.08 教育部來電告知新的校長聘任表件,不需先報部核備,草案只要先放入立案申請書,待立案通過後再報部即可

103.01.15 立委蕭美琴辦公室協助本校召開協調會,與財政部賦稅署及教育部高教司討論財產過戶所產生的稅務問題。(結論:本校可依法定流程申辦完成「有條件立案」之證明後,始向稅捐處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並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103.01.16 電請教育部承辦人協助調閱立案申請書及系所規劃書供本校參閱,並詢問送系所規劃書應有的內容,及送出規劃書至核准招生之時程。

103.01.17 電話詢問教育部:
1.關於立案申請書需檢附之「有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因土地、財產要等「有條件立案」後才能辦過戶,是否可免附土地、財產部份的簽證?土地及財產之簽證可後補;其餘仍需附上。
2.「第一年擬設系所規劃書」是否不必等獲准設立系所及核定招生名額後才能申請立案?系所規劃書需於審查通過獲准設立系所及核定招生名額後,附於立案申請書。

103.01.20 召開立案第32次會議討論1.立案申請書所需檢附之文件及各單位執行之進度;2. 立案需檢附之A級法規,各單位研擬之進度

103.01.20 籌設計畫書(定稿本)並備文送教育部

103.01.20 詢問教育部有關.系所規劃書與進修推廣部是否可與立案學校同步招生問題(回覆:
1. 系所規劃書需於收到教育部籌設計畫書之核定函後才可報部;
2. 進修推廣部可於學校立案後立即招生,且不需另外跟教育部申請)

103.01.20 開始進行系所規劃書彙編作業。

103.01.24 赴教育部高教司參閱「系所規劃書」及「立案申請書」,以做為本校相關書類彙編之參考。

103.02.17 詢問教育部承辦人核定進度(回覆:已送請部長簽核,簽核後即可寄送核定函。)

103.02.25 拜會台北市都發局。就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一事進行討論。)

103.02.25 詢問教育部承辦人核定進度(回覆:2月24日已寄出核定函)

103.02.25 教育部原承辦人倪鈺琦小姐留職停薪;業務承辦人更換為藍珮瑜小姐。

103.02.26 教育部來函,同意核定所報「台神學校財團法人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籌設計畫書(定稿本)」一案。

103.03.03 第1年擬設系所規劃書送印

103.03.03 詢問教育部承辦人第1年擬設系所規劃書審查時程

103.03.05 第1年擬設系所規劃書並備文送教育部

103.03.11 詢問教育部:1.系所規劃書審查進度(.尚未開始審查)2.法規是否需在申請立案前先送審查(需再確認)回覆

103.03.14 電詢教育部關於法規可否放入立案申請書?(需再作討論)、申請立案是否受土地之都市計畫變更完成與否影響?(立案申請不受土地之都市計畫變更之進度影響)、新校成立第一年招生是否須遵守「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規定等問題?(是需要遵守相關規定辦理)。

103.03.20 教育部來函收「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第1年擬設系所規劃書。

103.04.01 召開立案第33次會議討論因應新校之成立,請各單位規劃相關之準備工作,並提出可能遭遇之困難,討論解決方式。

103.04.02 電詢高教司關於校長人選資格與校長任期起迄如何填寫之問題;教育部回覆需檢附1.履歷表2.校長資格3.願任同意書4.董事會會議紀錄5.學歷證明6.教學經歷證明7.主管職務經歷證明8.其他經歷證明

103.04.15 召開立案第34次會議討論因應新校成立各單位需規劃之準備工作及新舊兩校財務、預算、會計帳務等之拆分。

103.04.21 蔡榮堂建築師事務所來函有關台灣神學研究學院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事項需檢附相關文件。

103.04.24 教育部來函同意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立案後設立「神學研究所神學研究道學碩士班」及「基督教研究所基督教研究道學碩士班」,並核定第1年招生名額每班各15名。

103.04.25 立案申請書送印

103.04.28 立案申請書並備文送教育部

103.05.05 發函教育部高教司請教育部同意認定本校立案校地符合都市計畫法辦理「迅行變更」之條件,並函請內政部辦理都市計畫用地變更。

103.05.06 士林區公所函來財團法人台灣神學院申辦財產處分變更,業經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同意備查。

103.05.09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來函於士林區通檢案專案小組會議中補充說明,俾釐清申請面積相關疑義。

103.05.12 電詢問教育部協助函轉內政部辦理迅行變更的進度。

103.05.20 教育部來函檢還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立案申請書,本案請先完成用地變更程序後再行提報

103.05.21 教育部函告知將會函請內政部同意本校立案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迅行變更。

103.05.27 城鄉工程顧問技師來校洽談申請「迅行變更」相關工作。

103.05.30 教育部來函請校方請依內政部103年5月26日內授營都字函,檢送相關證明文件2份及申請個案變更都市計畫書、圖或其摘要各4份到部,俾憑續辦。

103.06.05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函之於6月12日召開「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第16次專案小組審議會議旁聽及發言事宜。

103.06.17 董事會決議「以迅行申請個案變更為原則」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103.06.26 城鄉工程顧問技師來校洽談申請「迅行變更」相關工作。

103.07.07 總務處召開會議,討論申請「迅行變更」相關工作。

103.07.30 召開立案第35次會議討論立案校地都市計畫用地變更較為妥當之處理方式

103.08.04 拜會吳思瑤市議員,請求協助立案校地都市計畫變更一案。

103.08.20 吳思瑤市議員邀集蕭美琴立委相關主管單位協調立案校地都市計畫變更一案。

103.09.02 總務處發函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請北市都發局同意本校立案土地可不受台北市土地管制自治條例之限制,都市計畫變更完成即可先行設校,並請其函轉教育部,本校取得立案許可完成設校

103.09.24 都發局函針對都市計畫變更一案提出說明

103.09.30 張賢淑館長交接立案執行長職務給石明理總務長。

103.10.01 院長室公告,由石明理總務長兼任立案執行長

103.10.20 內政部函1.「宗教教義研修機構」法無明文,一般泛稱為宗教團體所附設,純粹為培養神職人員或將來從事傳教工作人員之在職或職前訓練,而開辦以宗教教義研修課程為主之宗教教義研修機構; 2.財團法人台灣神學院確係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附屬之教義研修機構,且自54年至77年止未曾中斷為養成傳教人才而設立之情事。

103.11.10 北市府都發局邀集教育部高教司等相關主管機關,討論本校能否在校地未變更為文教區的狀況下提出立案申請。

103.12.01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函知,初步確認「教義研究(修)機構」與「宗教研修學院」兩者性質相近,具有共同性之使用。

103.12.10 總務處發函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檢附台北市都發局所需文件,請都發局依北市土管自治條例93、94條規定進行核認,俾利「台灣神學研究學院」完成立案。

104.01.06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函,對有關本法人函請都發局同意「台灣神學研究學院」設校校地可不受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限制一案說明

104.03.19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函,認定本法人申設「台灣神學研究學院」之土地適用台北市土管自治條例第93、94條規定,可繼續原來之使用至新建止。

104.03.24 立案申請書並備文送教育部。

104.03.31 立案助理羅興華,與蔡瑋芬交接

104.03.31 教育部函知,對新校(台灣神學研究院)申請立案一案,轉請相關單位審查

104.04.07 立案助理羅興華到職

104.04.17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函知本校辦理建物耐震能力評估之相關事宜

104.05.06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對本校建物進行耐震能力評估進行實地會勘工作

104.05.12 教育部函知於5月22日進行新校立案前實地會勘工作

104.05.22 教育部對新校立案前實地會勘工作


瀏覽數:
登入成功